【述往】
初崭头角的父亲
先父讳张恩裕,字穀若。20世纪50年代推行简化字后,“穀”为“谷”所替代,其同年代文人、与鲁迅先生有嫌隙之张若谷先生,大名与我父亲的名字仅呈字序之差,至今常遭误读讹解。
所以我改变了对穿衣风格的看法。我开始选择简单的风格,这样不容易过时,也可以跟不同风格的衣服搭配。高中英语作文范文(二) 少年在联合国发表演讲 A Teenager Delivered a Speech in UN 16 is a very young age。
张谷若(1903—1994),原名恩裕,字谷若,山东烟台人。翻译家,英国文学专家,用英语描述自己的穿衣风格。193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曾任北京大学、辅仁大学教授、国际关系学院特聘教授。译有哈代小说《德伯家的苔丝》《还乡》《无名的裘德》,狄更斯小说《大卫·考坡菲》、散文《游美札记》,莎士比亚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亨利·菲尔丁小说《弃儿汤姆·琼斯史》,萧伯纳戏剧《伤心之家》等。资料图片
clothes as summer as autumn.In winter,the weather is very cold.In north of China ,everyone has to wear very warm.But in Hai Nan ,people are different,they wear shirts.Because the weather is so warm.
父亲1903年生于胶东半岛濒临渤、黄海之交的芝罘岛,是海山日月氤氲哺育的儿子。他未满七足岁束发入塾,四书之《孟子》尚未读完,即逢辛亥革命,后转读福山县高等小学,打下擅写古文的基础。他13周岁负笈北上,考取北京有名的师大附中。大约主要是由于正当青春期,少年心性不定,情智发育有失平衡,外加当时政事纷纭,学业不得饱足,他萌生前途茫茫、人生无味之感,并于次年毅然弃学还乡,欲效魏晋士子过陶渊明式耕读隐逸的生活,关于穿着的英语作文。显然,对于父亲来说这并非一条切合实际的长久出路。随后三年,父亲在本乡小学任教,这是他教书职业之始。也正是在此期间,父亲和同村乡绅陈家次女陈文小姐,也就是我的母亲成婚。只能说是出于冥冥之缘,他们这种奉父母之命的旧式婚配,一日之间即沉入两相眷恋,以至厮守终生。这也是当初年尚弱冠的父亲再次北上求学继而建立自己小家庭的主动力。
婚后一年,未满17周岁的父亲考取极负盛名的天津南开中学,在那里打下了扎实的英文基础,后又考取北京大学西语系继续深造。
大学四年级时,父亲听英国著名文学批评家理查兹讲授文学批评与小说,颇感受益。其时,他开始对英国小说家兼诗人哈代的作品产生浓厚兴趣,1929年在学期间即开始翻译哈代的《还乡》。
1930年,父亲大学毕业,先在师大附中教书。母亲被接到北京。他们租下一个小院的两间屋子,开启了“北漂”生活。父亲先后任教于北京师大女附中、中国大学、师范大学、辅仁大学,逐级擢升为教授,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英语翻译和教学人才。
T恤是红色的。短裤是绿色的。长裙是长的。我喜欢长裙。因为它们很漂亮。我是谢胜军。我有一件新T恤。它是白色和黑色的,非常漂亮。英语翻译技巧:第一、省略翻译法 这与最开始提到的增译法相反。
20世纪30年代初,父亲译完《还乡》,把书稿卖给了北新书局,两三年没有消息。当时,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下设的编译委员会正在筹划翻译出版世界一流文学名著,主持者是胡适先生。父亲被朋友告知他们正在寻找合适的人翻译哈代的小说,即从北新书局赎回《还乡》译稿,但其中半部已经失落。他立即将其补译完成,向编译委员会投稿,被欣然接受。当年胡适面见父亲时开口就问:“你是原来南开学校作文比赛考第一的那位同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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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父亲在南开高二年级时候参加全校国文比赛,曾高中头名。其时主持这场比赛的评委,就是这位胡适先生,他多年后还记得此事。和父亲商定《还乡》译事后,胡适先生立即又约父亲继续翻译哈代另一部,也是最重要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这两部书于1935和1936年先后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问世,还颇有些一鸣惊人的景象,在社会上赢得了小小声誉。我因也是1936年出生,所以曾戏说自己是苔丝的同胞姊妹——不是书中那位苦命的女主人公,而是与其同名的这部译著。在初版《苔丝》的前言中,父亲鲜明提出,“要用道地的中文,译原来道地的英文”。此后直到1949年,十多年的国难和时局变迁,使父亲的翻译实践无法照旧继续。
It's not like European dress as publicity, not like Japanese kimono as complex, also unlike is so exaggerated, but it was simple and dignified, implicitly without losing the gorgeous, beautiful yet noble。
Hello,everyone.I'm a clothes designer,I can give you some advic about putting on what kinds of clothes.If you're fat,put on clothes with vertical lines,it can make you look like thin.If you're thin。
橘色,运动系的穿衣风格。橘色,就是那么一个明快,似乎只有爽朗性格的人特别钟爱的颜色。A warm color,symbolizes the soft,warm,bold,bright,seem to wear the color of the little girls boys face is smiling。
父亲盛年时的教学与翻译
抗日战争爆发,北平沦陷,父亲有幸得到辅仁大学教席,你在冬季的着装风格英语作文,遂于1939年至1952年,在该校西语系不间断地任教14年。这是一所天主教会创办学校,日本侵略者未敢过分干扰。20世纪50年代初院系调整后,父亲所在的学科并入北京大学西语系,他的主课是教授高年级翻译、作文等。5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父亲恰值盛年,身为国家有用之才,得以畅快之心,专注于教学和业余翻译。
那时,我父母已在北京城里购置了一个小四合院。到北大后,学校本也分配了一所住宅,但为体弱多病的母亲城中就医方便,没有搬迁。学校照顾父亲时有晚间开会,往返不便,又给他另分配一间单人宿舍,在未名湖北岸的健斋。老燕京时期,和此斋连绵错落的是七栋斋楼,原为男生宿舍。父亲的一间房,冬季的着装风格作文英语,窗口正对湖面,外景四季常青。这间不过20平方米的宿舍,有时也临时充作父亲和同事、同学开小型会议的场所。
与健斋相隔不远处的斋楼群中,还特配备有一座教授食堂,中西餐兼供,一段时间还有西餐厅。那时,校园内各处师生食堂办得有声有色,伙食有香有味。同时,附近燕园东及西门街巷等处,还有历年开设的私家饭庄、小馆,师生们平时校外到“改善生活”,聚餐或独酌,均甚方便。
张玲(左)和父亲张谷若、母亲陈文资料图片
父亲曾在北京师大女附中教英文;二十年后,我入读该校,在毫无知觉中成了老爸校友。而父亲从辅仁迈入北大刚刚两年,我也恰从师大女附中毕业考入北大中文系,再度和父亲成为校友,唯不同系。我在校四年间,父亲居住的健斋110号,也成为我的“别业”。父亲不在时,钥匙留在门框上,任我来去自由。冬天湖面结冰,我可以趁在这里自习的当儿,换上冰鞋,打开宽大低矮的窗扇跳出去,跑到湖上速滑几圈。图书馆或我自己宿舍过分拥挤的时候,即使父亲在,我也会凑到那里,占据他那张大书桌另一端,和静坐批改学生作业的父亲俯首相对。
此时期,父亲被借调到中央调查部干部学校(国际关系学院前身)做特聘教授。父亲为帮助这所学校初建,除殷勤授课,也尽己之所能,对学校外语设施、授课制度、安排等提出建议。学校方面,为保证像父亲这样的专家能人尽其用,在工作生活上也给予诸多方便。每逢授课日,“干部学校”的小车停到我家小胡同口,父亲立即登车离去。连续数年,父亲乘车往返不计其数,但他并不关心该学校在何方何地。学生结业后即被分配到各自岗位,师生分手自各一方,不相往来。最令父亲念念不忘的,是他在职期间,为这所学校从无到有建立起的图书资料部门。回到北大之后很久,父亲还对我们慨然称道:“每次有国外寄来新书目的时候,圈选起来真是过瘾,人家给图书馆购书拨款多呀!”那种语气,真不亚于盛宴归来称赞某道口颊留香的佳肴。
父亲在顺利完成帮助“干部学校”初创任务之后回到北大,正值冯至伯伯担任西语系主任。他较父亲年轻两岁,在北大习德语期间,因不同语种专业,二人亦无过从,但同为出众学子,彼此自然有识。他和父亲重逢于北大西语系,互相敬慕。冯伯伯代表系、校派给父亲另一要务,即赴开罗大学以英语讲授中国文学。
这本应是引人艳羡的信息。然而父亲面对其时直接领导、昔日同窗冯至先生只回答了一个“不”。
如是言行,一时间曾使周围师生感到困惑。其实这正是已届“知天命”之年的父亲坚持有所为——努力报效这个焕发新生的国家;但也有所不为——适当之机,也要考虑自我适应及心性。作为系主要领导的冯至伯伯虽也以此事为憾,但由于与父亲相知相敬,则仍然尊重父亲的意愿。
张玲著《布衣老爸的风雪花月》资料图片
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的穿衣风格。学生应该以舒适,宽松,青春为主;职场人员应该以干练为主,老师应该以合适为主;消防叔叔应该以安全为主等。毕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风格,喜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翻译事业随着社会文化的复兴再次崛起,除了以上译作的修订与再版,父亲还翻译出版了狄更斯小说《大卫·考坡菲》,以及几种英国文学名著选注、部分唐诗英译等。这大多是他在此前十年放弃功利目的,摆脱形势左右,在社会和家庭环境内外交困之际,独自闭门,面对原文,与作者神交,并付诸笔纸的成果。身为译者,其能动性本来有限,但就在这有限范围之内,父亲作为翻译家的使命还是得以渐行渐显。
父亲的最后一部大书
《弃儿汤姆·琼斯史》这部英国18世纪小说的重头巨著,在我国学术界曾被前辈学者誉为“英国的《红楼梦》”。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曾纳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视野。当时,该社年轻编辑施咸荣、王仲英诸位先生曾先后专程来访。他们告诉父亲,根据有关领导指示,人文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和中国科学院外文所(今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委会正在筹划一套“外国文学名著丛书”,有“英国小说之父”雅誉的亨利·菲尔丁的小说巨作《弃儿汤姆·琼斯史》即在其中,并即刻开始组稿和物色译者。此时人文社恰巧收到西南一位大学教授投来的译稿。经慎重审阅,大家认为,应该珍视译者对这样一部文字艰深、内涵厚重经典所付出的劳动,特请本社自身人员做了通篇校订、加工,但仍有相当篇幅必须重译、补译。编委会经过研究,特约父亲担负这一任务。一向内敛、与世无争的父亲立即慨允。这是因为他向来爱好翻译胜于教书,尤其乐于应对高难度名著挑战。施先生还对父亲特别说了一句:“大家认为,菲尔丁那种18世纪的英语和他的风格,只有您能传达出来!”
补译《弃儿汤姆·琼斯史》是改革开放后才开始的,重点首先是这18卷大部头各卷的首章,按中译文计,约6万言。父亲酣畅而迅速地完成了这部分译文,正值季羡林先生主持的《国外文学》约稿,遂委托我们的通家好友马士沂先生将这部分译稿交付该刊编辑部,连载于该刊第二、三期,反应不俗。与此同时,父亲的这些译文手稿也交付人文社,穿衣建议英语作文带翻译。又经若干时日,人文社孙绳武、蒋路、任吉生等多位编辑又来造访,称许补译稿后,又恳切言说,出版社在将三位译者稿件汇合,具体编辑处理过程中,遇到某种难题,特意征求父亲意见。最后,经父亲和来客共同商定(其间我也插嘴略抒愚见),索性由父亲再独自译竣一部全书,纳入“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出版。
母亲病逝后,父亲本是向着死亡苦度岁月,但是他的翻译生命之火仍烧得很旺。1983至1987年,略相当于80至85岁的5年间,约1800多个上午连续伏案,又对原作详加脚注,他终于满面含笑,长出一口气说道:“汤姆·琼斯的翻译已经完工,我从此不再做翻译了!”
父亲毕生从事翻译,首先是出于兴趣。他既已享受了那1800余天苦乐交集的过程,交割任务,即算万事大吉,至于哪个出版社怎样处理,对他并不那么重要。此时他既已封笔,就在阅读、赏画、闻乐中自得其乐,静静等待面见他这最后一部大书。
1994年春,病榻上的父亲终于收到由上海寄来的一部《弃儿汤姆·琼斯史》样书,仅仅一部。按当时常规,出版社一般会给译者20部新书。而这部书是工厂装订制作的样书,数量极少,主要供相关部门审读之用。那年除夕,父亲突患中风,此时已缠绵病榻数月。亲切关怀老译者的人文、上译两社领导、编辑对他的病情时加关注,所以如此急迫寄送此部特别样书,确实体现了他们的细腻体贴,同时也令人由衷赞叹先父的幸运!
My favorite clothes I think many girls have a lot of clothes in their clothespresses(衣橱),so do i of course.But in my all clothes,my fovorite one is a pink dress。
我至今记得,那时父亲半依床头,用尚能动作的右手和勉强配合的左手,吃力地捧着这部比《现代汉语词典》还大还厚的书,微笑着吐出这几个字:“这辈子,我没白活!”
具体如下:Yesterday afternoon, I washed all my clothes with the washing machine, and then hung them in the yard.昨天下午的时候我把自己的衣服用洗衣机全部洗掉了,之后就在院子里晾着。
1994年酷热之夏,8月18日,父亲永远离开了。他的人生故事就此打住。
重实轻名,不慕虚荣
在永别父亲之后,我虽然也写过一点点怀念性的文章,但是原本没有为他长篇立传的念头。我自己没当老师以前,天天看着父亲夹着皮包去学校,从不知教书的难处;自己没教英文、做翻译以前,天天看着父亲伏案书写,从不知父亲的学问有多深。20世纪80年代后,我已进壮年,介绍自己穿衣风格英语表达,阴错阳差地辗转步入了外国文学这一行。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摸到了父亲在知识和文化上含金的脉象,像医生给病人号脉那样。
父亲自幼饱读诗书,接受经史子集传统文化浸润熏陶,一向更接近老庄一派超逸洒脱、向往自由的理念气质,对于儒家道统和繁文缛节天生叛逆,这与故乡海岛崇尚道家和泛神风习恰相吻合。父亲是个重实轻名,不慕虚荣之人,他平时长袍大褂,拒绝西装,最喜欢的穿衣风格英文描述,既不是自命不凡,以特立独行哗众取宠;也不是自诩爱国。究其原因,只不过是“中式服装舒服随意”。在必要的场合,他也偶着西装。衣着如此,饮食亦是同理。他被人称为美食家,也懂西餐,和母亲带我们外出就餐时,常有意教我们点西菜,用刀叉,这使我日后出访欧美时,颇感受益。父亲从未出过国,但无论早年还是晚来,在和外国人的交往中,对优劣高低的区分,皆以实际素质高低为准。冷静客观,明辨是非优劣,才是换来他人敬重的上策——这正是父亲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涉外交往时的自我约法。
When early man invented clothes, he probably wanted to keep warm. I am sure he never intended that it should become as elaborate as it has become today. For many a year。
我自己心里始终清楚,父亲虽然不算什么高门大儒、泰斗权威,但是他作为读书人,一辈子渴求知识,恪守道德,扎扎实实治学,在自己的学术领域里作出了贡献,还解决了一些他人难解之题。细想起来,这也是一种活法,一种利己又利人、不损人而利己的生活方式,因此也颇值得关注。
还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就是近些年来,我常常感觉到仿佛生活在一种令人兴奋的“历史热”当中,自己的阅读范围有时候自然也就朝着这些方面延伸。我联想到父亲这一类型的知识分子,不过是一介平民,不太重视虚浮的名气和个人的闻达,比较单纯地出于对专业、学问的痴情和执着,一生一世、一步一步,轻悄悄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采撷着学术的果实,最终达到生命的饱足。他们也是一些可敬可亲的国之精英!
这些年我自己有了这样一些粗浅的领悟,再加上自家垂垂老矣,怀旧思亲之心也日益深重。稍有闲暇,父亲以及他往昔的同学亲友,尤其是其中有精专才智,或者有独特性格癖好的一些人,他们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常常会鲜活地在我眼前浮动。这时候我内心也会情不自禁地升起一种急迫感,我想把这些生动的画面印象记录下来,生怕他们被后世遗忘。最近三五年,就是在这样一种心情、思绪之中,我常常被扰得心绪不宁。最终,我还是打开电脑,一心要把自己脑海里的东西原原本本地复制出来。
像重活了一辈子
而父亲是我活生生的亲人,在我的童年、少年以及父亲的晚年,我都和他朝夕相处,耳闻目睹了很多平凡琐事。自己早年幼稚狂妄的时候,甚至常常对父亲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写这本传记,我至今觉得仿佛是背着父亲的一种偷偷摸摸的行为。假如这是在他活着的时候,我稍微透露一点点风声给他,他一定会立刻扭过头来,轻轻地噘着嘴说:“去去去,胡闹什么!”——他就是这个样子,真的!
在动手写这本书的过程当中,我常常冥冥之中和父亲对话。我问他生活当中和学问路上的种种问题,对他抒发议论和感慨。我提的问题都极其大胆直白,那是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已经不在了,再不能制止我、申斥我了。
这部书对我的意义和以前几部都不一样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让我在写作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老年风湿和皮炎反复发作,这双肿胀疼痒的手总像是被魔法驱动着在纸笔和电脑上不停动作,自我穿衣风格作文。这确实有点像鲁迅先生在自述他开始写小说的时候那样:“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
大概是从2019年打开电脑开始敲字,一年多完成初稿。老实说,我在不断的病痛中寝食难安,已经不能保持往日那种如同行云流水一样的写作习惯了,但是我好歹还是坚持下来了,好像是不把“他”写完死不瞑目。
不久前,这本《布衣老爸的风雪花月》在北京出版集团文津出版社出版了。这个题目,不是“风花雪月”,而是“风雪花月”。因为奋斗的人生当中,风雪比花月还是要多。父亲的一生很幸运,甚至很多人都羡慕他,但是我觉得他的风雪还是更多一些。
狄更斯把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当作自己的孩子,他还有自己最偏爱的孩子。我没有自己的孩子,不能够深切地体会他这种拿孩子和自己作品做比较的真正分量,但是我也还是把这本传记当作自己的孩子,并且拿“他”和自己的其他作品相互比较。而现今,我还是要高声宣告:这本传记是我最偏爱的。主要原因是“他”在我的头脑身心里孕育的时候,陪同我和我的父亲母亲以及其他家人亲友重聚了:“他”让我重新体尝了一遍往昔的苦辣甜酸——这等于是让我又重新活了一辈子!诸位试想,人生一辈子有多不容易!你们说,我这算不算是占了大便宜,是不是太合算了?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7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