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周杰伦的作文,把周杰伦写进青春里作文

  • 青春
  • 2025-01-22

“打钱可以,打榜免谈。”

最开始,把周杰伦写进青春里作文,朋友问我要不要一起给周杰伦打榜做数据的时候,拇指君当下是拒绝的。

-这么大年纪了凑什么热闹啊,有那闲工夫不如给他打钱买奶茶喝,有一种青春叫周杰伦作文。

-哈哈哈哈哈说的也是啊!什么超话也太麻烦了算了算了。

对话在“周杰伦推荐的那家奶茶店到底好不好喝”中愉快地结束。

然而半个小时后,拇指君那位号称宁愿打游戏也不愿打榜的朋友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再半个小时后,和万千夕阳红粉丝一样,我也加入了发帖,留言,签到献积分的打榜之旅…

故事的小黄花,应该是从7月16号开始的。

7月16日中午,周杰伦南京演唱会的门票正式开售,至于卖票情况就不多说了,反正拇指君是挤都挤不进去。

有人(我)恨得捶胸顿足,也有人看得一脸懵逼:周杰伦,一个没有微博超话,演唱会宣传微博转发也没几条的过气明星,真的有这么多粉丝吗?

这位充满好奇的小朋友便打开豆瓣,发了这样一条帖子:周杰伦数据这么差,为什么演唱会门票还那么难买?

你别说其实这位小朋友问的还是有理有据的,只不过问题的主语出了大大的差错。

作文我请那些咒骂周杰伦的人从我的观点出发,去真正了解他,我更谢谢那些一直支持周杰伦的人。“打开电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地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放声《稻香》,唱出杰伦风格。杰伦。

那可是周杰伦。

这条帖子发布后,很多夕阳红网友的反应都和我一样:充满疑惑地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什么时候开始,我伦竟被小年轻嘲糊?

于是,在五彩斑斓的超话榜中秃然出现了的名字,再配上我伦充满年代感的头像,显得格外突兀。

于是,身边那群已经默默潜水好多年的微博老年用户,开始皱着眉头研究起了超话的构成。

于是,这个周末,拇指君没有出门野也没在峡谷浪,书也不看了觉也不睡了,低着头捧着手机做着自己曾经最不齿的事情——刷屏打榜搞数据。

第一次认识杰伦是在2001年的中韩歌会上,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

战歌起,明明是机械无意义的复制粘贴,却让我燃起了久违的中二魂。

这不是以父之名,这是以伦之名。

那可是周杰伦,是开着车在我们青春里玩漂移的男人。

你还记不记得最开始是在什么时候听的周杰伦?

拇指君记得,那是在小学的时候,班里几个最皮的男生开始时不时地在嘴里叽里咕噜念着什么。

他们念得兴起,而我听得懵逼,只记得一句没有曲调的“哼哼哈嘿”,不知道在哼些什么。

等到后来《范特西》的磁带传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首歌叫《双节棍》,而唱这首歌的男人,叫做周杰伦。

那时候,这个小眼睛的男人有各种叫法,有人叫他周杰伦,有人把J、A、Y三个字母拆开了念,也有人非常洋气(装B)地喊他“JAY”。

但不管叫什么,千禧年初,这个说话跟打子弹一样的男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戳中了我们的嗨点,周杰伦作文素材励志。

虽然你也听不清歌词到底唱的是什么,但就是好听,就是想听。

一盘《范特西》的磁带在班里流传开来,周一周二借你,周三周四借我。

借到的人开开心心地捧着磁带回家放在收音机里,听着歌艰难地辨认歌词,然后拿出自己最喜欢的小本子,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虽然当时也并不知道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是在哪里。

班里偶尔也会有个土豪同学,在小学就拥有了CD机的那种壕,那时候她就是全班C位,每节课间都会有人舔着脸去跟她借CD机。

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

小学的体育课就是放羊时刻,那时候,语数老师还不会残忍地霸占这45分钟,于是操场上总是左一群右一群的学生们。

围在一起最喜欢玩的游戏之一,就是歌词接龙,你唱到“爷爷泡的茶,有一种味道叫做家”,我就接“陆羽泡的茶,听说名和利都不拿”。

那时候,男孩子们挂在嘴边的一句歌词是“我用右拳打开了天,化身为龙”,女孩子们最有感触的一句却是“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一边是熊熊的中二魂,另一边是如诗的少女情怀。

那时候,学生们有多喜欢他,老师和家长就有多讨厌他。

你还记得2004年的春晚吗?

拇指君记得那一年春晚,我差点跟我爹吵起来。

那一年,关于周杰伦的作文500字,周杰伦第一次走上春晚,反手一甩就是一套《龙拳》。

那一年的拇指君守着家里那台大屁股电视机,听到前奏就激动到一蹦三尺高。和我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我爹,这个日常哼着《历史的天空》和《天之大》的毛阿敏歌迷,完全无法欣赏这段连歌词都听不清的音乐。

拇指君至今还能记得当时我爹的表情:皱着眉头一脸困惑,一如春晚现场台下的观众。再看看兴奋到快冲到天花板上的我,怒气一路飙升——“跟个傻子似的在唱什么啊”。

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本熊孩子都没给我爹好脸色看。

更重要的是,在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爹都会360度无死角地被这个他曾经很讨厌的男人以各种方式“刷屏”。

Jay——音乐随想 光线的明暗会影响我写字的速度,但却影响不了我提笔的内容。——周杰伦 一直喜欢周杰伦的歌,尽管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口齿不清”。不知从何时起,突然就喜欢,喜欢那有着淡淡忧伤的曲调。

2003年,《叶惠美》;

2004年,《七里香》;

2005年,《十一月的肖邦》;

2006年,《依然范特西》…

关于周杰伦的作文 无与“伦”比 几年前,在一个家庭聚会上,我被周杰伦的“东风”刮倒了。 那晚,我们围桌而坐,望着窗外幽暗的灯火,打开随身听,《东风破》那特别的旋律、歌词如柄长剑,剑气逼人。

那几年拇指君少的可怜的零花钱,全都扣扣搜搜地存着买磁带去了。

正版一盘50块,盗版一盘30块,有钱了就去新华书店买正版,没钱了就去地边摊买盗版。

气人的是不管正版盗版,也都不是那么容易能让你买到的:“卖完了”,“没货了”,“过几天再进”…

在那个还有音像店的时代,所有路边的音像店里放的来来去去都是那几句:“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和“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别问,问就是周杰伦。

出道后的第一张专辑《Jay》一炮打响,并在新人倍出,竞争激烈的娱乐圈大为走红。中西结合的曲风,另类的作词,结合出完美的周式曲风,使你成为乐坛上的一颗巨星。爱我所爱,追我明星。周杰伦,祝你一路走好。

仿佛是音像店的老板们在向世界宣告:这是周杰伦的时代。

那个时代,音像店里是他,电影院里也都是他——《满城尽带黄金甲》这种片子,说实话要让如今的拇指君来看,我一定是拒绝的。

但当时,虽然看着剧情越看越觉得诡异和眼熟,然而顶着周杰伦的粉丝滤镜,却依旧心甘情愿地为此献上我的零花钱。

看完之后还要自己一个人在浴室里把《菊花台》唱到肝肠寸断。

你还记得你爸妈是什么时候开始接受周杰伦的吗?

拇指君记得是在高中之后,我那个后知后觉的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听妈妈的话》,看了遍歌词之后简直如获至宝。

“周杰伦都说了让你听妈妈的话”,“周杰伦都说了让你用功读书”,“周杰伦都说了妈妈织给你的毛衣你要穿”...

一句“周杰伦都说了”成了督促学习和镇压青春期叛逆的最好武器。

毕竟“周杰伦对他妈妈这么孝顺,你就不能学一学?”

好的,我学。

那时候周杰伦还没有写《听爸爸的话》,但拇指君的爹也开始慢慢对这个“讲话讲不明白”的男人有了改观。

1、《我的偶像作文》6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一提起他,我就心潮澎湃。记得他曾说过:“你的梦想与你的坚持就等于你的成功。”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心中的偶像——周杰伦。

契机是2008年的春晚,关于周杰伦作文600字。

那时候没有什么春晚节目预告,能看到什么小品听到什么歌舞全靠运气。

于是2008年除夕,看了几个不甚精彩的节目后,周杰伦作文素材,拇指君兴趣缺缺地回到房间看小说。突然听到客厅我爹一句兴奋地“快来你的周杰伦来了!”

“骗谁啊我不信”。

“真的来了,唱的什么青花瓷!”

听到歌名之后的拇指君一如四年前,一蹦三尺高冲到客厅抱上了我家那台电视机。

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后来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我错了。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糟,老师也不太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

而这一次,我爹并没有如同四年前一般眉头紧锁,反而是翘着二郎腿听了一阵“在瓶底书刻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之后,点了点头说“还挺好听”。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自己开心到笑出了声。

那种心情,就像是高中时听到广播站放起了《安静》,然后全班突然开始大合唱;

就像是运动会上向广播台投稿,“用一首《蜗牛》献给运动健儿”;

就像是自习课时地把耳机藏在袖子里,躲着班主任的视线偷偷地从缝隙中听《一路向北》,然后转头一看,发现同桌正跟你比手画脚让你分一只耳机给他…

那种恣意畅然的心情,青春时的心情。

十几年后,我竟然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周末,再一次拥有了这种心情。

打开战歌,把手机音量调到最大,周杰伦适合写进作文的歌词,然后一遍遍地点开超话,一遍遍地打字,一遍遍地评论。

我突然又找回了当年自己熬夜为周杰伦写日记的感觉。

2010年,周杰伦出了《跨时代》,主打歌是《烟花易冷》,当时铺天盖地的评价,都是四个字“江郎才尽”。

就想周杰伦说的“做给别人看很简单,做给自己看却很难。” “我不想就这样一直走,每天都遇上充满敌意那种眼光,等机会就是要打倒对方。这种结果我不要,这虚荣的骄傲,这目的很好笑。我其实都知道,你只是想炫耀。

可明明这首歌这么好听。

看着评论气打不过一处来的拇指君,打开QQ空间,打开日记,噼里啪啦就是一通情感抒发。这篇日记已经找不着了,我只记得当时听着歌听到上头的自己一刻不停的写了整整2个小时。

发布之后没多久就被班主任约谈:能为周杰伦写千字为什么作文就写不到800字?一通错别字也好意思发出去给人看?有时间玩电脑为什么不背单词?

当时的我,低着头一言不发,心里却想的是:你懂什么,那可是周杰伦。

一如现在。

事情发展到今天,对于“为周杰伦打榜”这件事,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看法。

有人说你们这不过是和别人一样的脑残行为;有人说你们把超话做到了第一,但是把周杰伦和蔡徐坤拉到了一个高度…

但我不管。

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那可是周杰伦。

那是十七年前,哼着《双节棍》闯进我人生的周杰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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